

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理想與現實
隨袋徵收「丟得多、須付得更多」的設計,讓北市清運垃圾成功減量三分之二。然而台北市相對成熟的垃圾處理,奠基於人口高度密集及資源、人力豐富等多重條件之上,不見得能完全套用至台灣其他地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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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台北推行強制性的隨袋徵收政策時,曾發生許多民眾將垃圾亂丟至不收費的行政區,或是偽袋猖獗,然而二十年後,垃圾有效減量三分之二,利大於弊。
除了雙北及台中市石岡區三個地區採用隨袋徵收,其他縣市仍是實行多年的「隨水費徵收垃圾處理費」制度,亦即水用得多的人須繳交更多垃圾處理費,然而水與垃圾的用量並無關聯,缺乏垃圾減量誘因。
隨袋徵收有如垃圾減量的「萬靈丹」,曾讓環保署想大幅推廣。然而三年多過去,全台灣的隨袋徵收仍僅限於原先的三個地區,垃圾問題仍然困擾著許多縣市。不敢大力推動隨袋徵收,其一是怕環境反而變得更加髒亂,「南投縣幅員廣大,我們擔心若強制執行隨袋徵收,縣民會不會為了省專用垃圾袋費,將垃圾丟至像是山谷、人煙罕至的地方。」吳佩娟的擔心其來有自。
另一原因是怕得罪「選票」,但更實際原因是政府徵收的垃圾處理費將大幅減少,因為為了普及專用垃圾袋,必須壓低專用袋售價,無法實際反映處理費。台北市隨水費徵收時按設籍人口數收費,有十三億收入,隨袋徵收後則降到三、四億,財政大幅縮減,讓許多地方政府卻步。另外,「製作袋子、經銷及縣府的行政人力都需要預算,而且這些成本會一直存在。」金門縣環保局官員解釋,這也透露出地方政府財政上的力有未逮之處。要順利推動隨袋徵收,須突破許多限制,也是目前未能順利推展至全國的原因。
人口比台灣多,國土也比台灣大,照理更難施行垃圾費隨袋徵收的韓國,卻早在一九九五年即全國推行,容易被隨意棄置垃圾的非都會地區則採公用垃圾子車,按戶計費,全國垃圾減量近四成。不僅首都首爾的焚化爐無須再新設,同時使回收產業蓬勃發展。除了韓國的成功經驗,垃圾費隨袋徵收之所以能成為萬靈丹,在於能有效減量。這些是否其實都反應在台灣高回收率的亮眼成績下,仍有許多垃圾減量空間呢?
垃圾清運、處理政策因地制宜,不僅各個國家不同,台灣每個地區也不同。然而環境清潔、垃圾減量,其實都奠基於犧牲民眾的一點便利之上,我們願意不方便一點嗎?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又願意經歷改革陣痛期,在垃圾減量之路上更加大步邁進嗎?在丟垃圾與倒垃圾之間,我們還可以有更多的想像與作為。(摘自經典雜誌:現代垃圾危機 垃圾減量、清潔、便利能三贏嗎?)










